日期:2016-1-18(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合租室友为琐事“同室操戈” 法院判双方均获罪
东方10月24日消息:租住在同一套房里的两个年轻人,因为琐事发生争吵,进而推搡扭打,分别造成对方轻伤。近日,长宁区法院作出判决,因两人均系自首,且彼此达成和解协议,法庭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对两名被告人定罪免刑。
2009年5月,邹某租了一套三室一厅的癫痫病人的护理毛坯房,并将其余空房转租给他人。去年10月,四川籍小伙李在邹某处租了一间房。平时因琐事,两人常常发生口角。
今年3月18日,李某准备晚饭时用菜刀在砧板上斩牛蛙,影响到了在休息的邹某。邹某出门理论,两人你推我搡扭打起来,而李某手里一直拿着菜刀。结果,分别造成对方轻伤。9月,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对两人分别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