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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家湾新概念湘菜遭食客投诉称24斤的招牌风味蟹不到一斤

日期:2016-8-23(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青年报记者 罗水元

消费者认为这样大小的两只螃蟹应该没有2斤4两。青年报记者 施培琦 摄

本报讯 2.4斤的蟹实际不到一斤?4月1日,市民汤先生向青年报“老罗帮你忙”互动维权栏目投诉称,在宜山路合川路路口毛家湾新概念湘菜馆就餐时遭遇缺斤少两情况。记者当天前往现场,餐厅方面拒绝采访。记者了解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夸大所提供商品数量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应当“退一赔三”。

两只蟹不到一斤?

顾客质疑缺斤少两

汤先生称,他于3月31日晚上前往毛家湾新概念湘菜馆就餐,就餐中点了一份“招牌风味蟹”。

菜单上,该菜被标为“时价”。汤先生说,点菜中,他们被告知,当天“时价”为128元/斤,每只1.2斤,遂点了两只。

不久,这道“招牌风味蟹”便端到了餐桌上,但纠纷也就此发生。汤先生告诉记者,看着盘里的蟹,他和其他食客都估计每只蟹只有四两左右,两只重量加到一起也不到一斤,因此怀疑餐馆虚报重量治疗女性癫痫的常规方法

“缺斤少两太多了,哪怕一只有八两,我们也不想去计较了。”汤先生说,交涉中,他们质疑餐馆时,餐馆有关负责人予以否认;而他们拿着盘中蟹壳,要求餐馆方面拿同样大小活蟹现场过秤时,又被餐馆方面拒绝。

汤先生称,双方交涉惊动警方后,餐馆方面给出了两个解决方案:一是给那盘“招牌风味蟹”免单;二是在不为“招牌风味蟹”免单的情况下,用团购券结账,相当于给整桌餐费打八折。

因两种方案都没有达到汤先生心理期望值,他没有同意。他认为餐馆方严重缺斤少两,应按新《消法》处理。

不过,在交涉至3月31日深夜后,汤先生还是先按餐馆方面的报价全额付了餐费。拿到收费凭条的同时,他也拿着两个蟹壳,每个蟹壳均注明蟹的重量为1.2斤。汤先生介绍,该标注是餐馆方面有关工作人员应他要求所写。

餐馆方拒绝采访

有关法律规定“退一赔三”

4月1日下午,记者来到该餐馆时,菜谱上确实标明“招牌风味蟹”为“时价”新疆乌鲁木齐癫痫专科。汤先生出具的结账凭条上显示,当晚就餐总费用为1400多元,其中,“招牌风味蟹”这道菜的价格为307.2元。

事情真相到底如何?记者欲进一步采访餐馆方面,但有关工作人员看完记者证件就拒绝了。

记者了解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年1月5日发布、3月15日起实施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虚标成交量的、夸大所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数量的,都属于欺诈行为。

而按照新《消法》要求,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经营者销售商品数量不足时,应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对于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经营者四川成都癫痫病专科,新《消法》要求其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即“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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