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4-2(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明年底前榕新建改造百余菜市场 不设新农贸市场
城市新建居民区和新开发城区规划建设生鲜超市,原则上不再新设农贸市场
福州新闻讯 今后,我市将按0.5~1.5公里的服务半径配置菜市场(含农贸市场、生鲜超市,下同)。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福州市推进菜市场建设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在去年已建设、改造29个菜市场的基础上,到明年底,我市将新建、改造110个~120个菜市场,使菜市场建设与城镇化进程同步发展。
《办法》提出,各级政府在房地产项目用地招拍挂时,招拍挂条件中应有中标者须无偿提供给政府的菜市场等商业点面积、数量的要求。
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及农改超的菜市场,《办法》也明确了市场营业面积的刚性要求:城区(县城)不小于800平方米,乡镇(村)不小于600平方米;已有的菜市场由属地负责,原则上业主不得擅自改变菜市场使用功能;在城市新建居民区和新开发城区规划建设生鲜超市,原则上不再新设农贸市场。
为发展便民菜市,我市还鼓励流通企业建设上菜店,以连锁的方式建设络购物体验超市,并发展蔬菜配送业务;支持家政便民服务平台联合零售商为居民提供和络订菜配送服务;鼓励零售企业或副食品基地在城区发展一批社区生鲜便利店,开展定点、定时、直营直供蔬菜销售业务。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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