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5-2(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认为医院在产检过程中,未发现婴儿发育异常,导致患有先天缺陷开放性脊柱裂的小艳(化名)出生。小艳的父母认为医院产检存在过错,将其告至法院索赔138万多元。记者今天(31日)上午从大兴法院获悉,法院认定医院在产检过程中存在履行注意义务、告知义务不到位的情况,判决医院赔偿原告72万多元。
原告诉称,孕癫痫病突发的急救措施妇李某于2012年11月在北京市仁和医院建档并按照医生的要求严格进行产前检查。截至2013年6月3日入院待产前,共在产科门诊产检13次,检查结果正常,医生未作出胎儿发育存在异常需向上级医院做产前诊断的建北京治癫痫病最佳的方法议。
2013年6癫痫病最好的医院月6日,李某产下一女婴小艳,一个月后,小艳在北京儿童医院确诊为患有开放性脊柱裂。原告认为被告医院的产检不规范,对自己羊水少的情况重视武汉治疗癫痫首选医院不足,导致开放性脊柱裂,这一国家规定应当重点筛查的疾病没有被发现。
原告认为,失共计138万多元。
被告医院辩称,其和李某没有发生医疗关系,李某不是适格主体。李某在医院进行的8次产前筛查,医院产检规范,没有发现胎儿异常。小艳的畸形是先天的,不是医院造成的。
关于被告医院在对李某进行产检时,是否存在过错的问题。法院认为,首先,李某羊水少的情况并未引起医院的重视,亦未建议李某进行产前诊断、告知义务不到位的情况。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医院客观上侵犯了李某获得产前保健服务的权利,法院结合本案案情,酌定医院承担的责任比例,最终,法院判决被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各类损失共72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