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3-26(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从“收监花甲老人”到“监视居住”
日前媒体关注的“花甲老人收监”事件,得到了陕西省领导的重视,赵正永省长、娄勤俭常务副省长立即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核查此事。目前,煤矿双回路供电工程已完工,但根据调查结果致电当地村民,村民表示此事件并没有任何进展,为此辗转联系了店塔镇乡孟向平书记,书记回复说欢迎去实地了解实情,对此事件目前不作任何回应。(9月20日《农民》)
因为征地补偿标准未达成一致,神木县电力局建设项目无法施工,因而向神木县公安局报案,大部分村民撤离施工现场,但仍有个别年纪较大的村民拒不撤离现场。神木县公安局将5位老人以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其中4位年过花甲。由此出现了“花甲老人收监”事件。
“花甲老人收监”从情理上来说是个怪事,这些花甲老人年龄都在75岁左右,有的连走路都困难,他们哪来的能耐扰乱社会秩序?而将他们收监是以“不听劝说、言行偏激,继而在施工现场搭建帐篷”为由,要说不听劝说、言行偏激只是顶撞行为,至多也就是态度问题;在施工现场搭建帐篷倒是有点出格,但怎么也算不上是个罪。
征地补偿的问题是个复杂的问题,虽说有规定标准,但是具体到执行中,总有些客观的原因,作为电力部门应尽量地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工作,能够补偿的尽量补偿,不能摆出一副老大的模样,寸步不让。作为执法机关要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尊严,但也应体现仁爱和人性化,即使是花甲老人触犯了法律,也应考虑其年龄的弱势,能不收监尽量的不收监,何况严格起来说他们的行为不在违法界线内,更不应该收监。而将这么几个年龄大的老人收监,看起来强硬,实则引来更多的矛盾,“抓几个老头算什么本事”,“这样对待老人公平吗”?引来更多的质疑声。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此事件上层非常重视,省里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后,相关部门就应该分析此事件的原因,重新核查,给人一个信服的答复,而“村民表示此事件并没有任何进展”,当事领导“对此事件目前不作任何回应”,可见并没有对领导的指示上心,能拖则拖,能推则推,打马虎眼。同样,对花甲老人们也不可能有正确的处理方法。
目前在络舆论的压力下,几位老人虽说已经回家,但“严格遵守监视居住”,也就是说是变相的“双规”,此种限制自由的方式说句不好听的话是“收监”的延续。而且是在这些老人“已对过激行为表示后悔”的情况下,还继续如此对待,此种做法不仅有违法律,而且与尊重老人,善待老人的传统美德不相符。
:
【推荐阅读】